各院级党组织、院级纪检监察机构:
“五一”、端午将至,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,持之以恒纠“四风”树新风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
院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《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》,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。要坚决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,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,以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,通过多种形式强化纪律教育,讲清纪律要求,督促党员干部、全体教职工绷紧纪律之弦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扛牢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,班子成员强化“一岗双责”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及时提醒纠正,做到真管真严、长管长严。
二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廉洁纪律要求
领导干部特别是“一把手”要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切实发挥“头雁效应”。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底线思维,严守纪律规矩,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。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;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,不准借礼尚往来名义请托办事,以提货券、购物卡、电子红包、快递物流等形式“隔空送礼”;严禁违规公款旅游,不准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;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;严禁奢侈浪费,不准讲排场、搞攀比,大操大办、餐饮浪费等;严禁“八小时外”行为失范,不准沉迷低级趣味以及发生酒驾醉驾、寻衅滋事、赌博等违法问题;严禁加重基层负担,不准随意向基层派任务、要材料以及强制使用APP、搞接龙打卡、拍照留痕等“指尖上的形式主义”;严禁值班期间饮酒、擅离职守。
三、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
各院级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,坚持严字当头、寸步不让,以钉钉子精神纠治“四风”,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。充分发挥基层监督“探头”作用,主动发现问题,及时上报有关情况。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坚持问题导向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及时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,重点防范隐形变异新动向,从严查处不收敛不收手、顶风违纪行为,严肃追究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。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加大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力度,引导党员干部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自觉做遵规守纪的表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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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
中共陕西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4年4月30日